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離島條件不一 縣府主張特別法的增修應一併討論

針對兼任福建省主席的政務委員張景森有意為金馬地區另訂金馬特別條例,澎湖縣政府表示尊重,但也強調,離島建設條例是否符合現況本有討論空間,各離島狀況和條件不一,縣府也將爭取另訂澎湖特別條例。在得知張景森拋出另訂金馬特別條例說法後,縣長陳光復即透過管道向中央表達不能接受政府獨厚金馬的立場,陳光復強調,520之前,行政院不顧澎湖反對,片面決定空勤直昇機進駐金馬兩地,政黨輪替之後,又有政務委員拋出另訂金馬特別條例說法,他可以善意相信張政務委員的說法,是以福建省主席身份就其地位和業務性質所發表,所言範圍自然沒有澎湖等離島,但離島建設條例是否適合所有離島,早非個案問題。離島建設條例自民國89年訂定至今,雖然在醫療後送補貼、土地返還、反徵營業稅等方面,因其特別法的地位,確實優待離島地區,但該法期間歷經多次修正,足見因應時代變遷,有16年歷史之久的離島建設條例增修空間越來越大,甚至到了是否廢除再另訂新法的地步。澎湖與金馬兩離島環境不同,也曾歷經不同的歷史背景,將各大小不同離島適用於同一條例,本有討論空間,如澎湖以海洋立縣,近年以發展觀光為主力產業,然觀光業與農漁業的發展環環相扣,離島建設條例著墨於軍管土地如何返還,立法宗旨雖涵括維護自然生態環境,卻無相關條文予以規範,讓地方政府在推動自然環境維護時,仍須回歸到各個相關法令限制,少了特別法的優先地位。縣府主張,任何法令的修訂或廢止都有討論空間,張景森認為金馬應另訂特別條例的主張,縣府表示尊重,但也提醒中央,離島各個專法的討論或訂定,必須平等對待,澎湖不同於金馬,更不同於蘭嶼、小琉球,如中央另訂金馬特別條例,同時也需另訂澎湖特別條例,以維施政公平性,並兼顧各離島不同之特性及發展需求。
資料來源:縣府新聞

發佈日期: 2016-06-11
新聞分類: #城市 #澎湖縣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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