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8日 星期六

停這些地方會吃罰單! 北市公園處重申禁停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公園處

發稿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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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這些地方會吃罰單! 北市公園處重申禁停區

不是沒畫紅線的地方就可以停車,小心吃罰單喔!臺北市政府為維護公園、綠地及廣場的休憩品質及民眾安全,依照「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綠地及廣場內不得有『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之行為,違者將被裁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為貪圖一時便利或為省數十元停車費而吃上罰單。

公園處表示,「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自95年12月制定,不過根據統計,公園、綠地及廣場內違規案件態樣以『車輛違停』所佔比例最高,每年平均裁罰件數約2000件,去(105)年更高達3500多件,顯見一般民眾對公園內禁止車輛停放的規定仍不太了解。若以違規地點區分,位於信義商圈的松壽廣場是北市違規停車第一熱點,研判係因松壽廣場鄰近市府及信義商圈,至市府洽公或逛街購物民眾,就近將機車臨時停放於廣場內而遭到裁罰,遂致松壽廣場違停件數竟佔年度裁罰總件數50%以上。另一處違停熱點位於士林官邸後方之203號綠地,每天清晨運動時段、例假日及園區舉辦花展時,都是違停案件發生最多的時段,其次如大安森林公園周邊、花博園區圓山公園及北投公園等熱門景點,也是民眾常違規停車之處。為減少違停亂象並免民眾受罰,公園處已要求所屬管理單位加強宣導及設立告示牌,請民眾注意勿因違停遭罰而影響出遊興致。

公園處表示,依「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於公園內未經許可違規停放車輛,第1次裁處新臺幣1200-2400元,第2次裁處新臺幣2400-3600元,第3次以上裁處新臺幣3600-6000元,本項行為人違規次數之認定,以行為人於行為開始起往前一年內計算。不過,『裁罰是手段並非目的』,為加強提醒民眾,公園處已在北市各公園、綠地及廣場出入口或明顯處設立告示牌及夜間照明設施,請民眾遵守規定。

臺北市都會區寸土寸金,在歷任市府團隊努力下,開闢許多公園綠地,市府每年更持續投入許多經費與人力不斷維護與建設,公園等設施欲維持優良品質,除靠公園處各級巡查人員及駐衛警察不時穿梭其中,發現缺失或違規事件立即通報與改善外,仍須靠大眾的共同維護與遵守相關規定,才能維繫其優良品質,進而吸引更多民眾樂於進入公園遊憩。

圖1.信義區松壽廣場位於商圈旁,常有民眾機車違停

圖1.信義區松壽廣場位於商圈旁,常有民眾機車違停

圖2.松壽廣場周邊設立多面禁止違規事項告示牌

圖2.松壽廣場周邊設立多面禁止違規事項告示牌

圖3.松壽廣場設立告示牌後

圖3.松壽廣場設立告示牌後 民眾違停情形大幅改善

圖4.公園處駐衛警持續巡邏松壽廣場取締車輛違停

圖4.公園處駐衛警持續巡邏松壽廣場取締車輛違停

圖5.大安森林公園夜間機車違規停放情形

圖5.大安森林公園夜間機車違規停放情形

圖6.花博園區圓山公園常有看展民眾違規停車

圖6.花博園區圓山公園常有看展民眾違規停車

圖7.士林203綠地位於士林官邸後方

圖7.士林203綠地位於士林官邸後方 樹木間隔處易遭民眾違停

圖8.士林203綠地設立告示牌後

圖8.士林203綠地設立告示牌後 違停情形已明顯改善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圖1.信義區松壽廣場位於商圈旁,常有民眾機車違停圖2.松壽廣場周邊設立多面禁止違規事項告示牌圖3.松壽廣場設立告示牌後圖4.公園處駐衛警持續巡邏松壽廣場取締車輛違停圖5.大安森林公園夜間機車違規停放情形圖6.花博園區圓山公園常有看展民眾違規停車圖7.士林203綠地位於士林官邸後方圖8.士林203綠地設立告示牌後

發佈日期: 2017-03-18
新聞分類: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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