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養老鼠咬布袋 好心借住還遭洗劫,中山分局破獲重大竊案案

105年3月4日8時30分許陳姓民眾至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報案表示,家中主臥室房門遭撬開,放於房中之新臺幣現金55萬元、金戒指、金手鍊、金項鍊、名牌外套、衣服、皮帶、鞋子、GUCCI牌斜背包及PRADA短皮夾及行李箱等物遭竊,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接獲報案後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經分析資料及被害人指證,發現嫌犯為與同住之友人陳O文(男、84年次)涉有重嫌。警方於3月8日9時30分許在苗栗縣頭份市一間汽車旅館將陳嫌拘提到案,並起出贓款新臺幣22萬800元、金項鍊、金戒指、手錶、懷錶、名牌外套、衣服、皮帶、鞋子、GUCCI牌斜背包及PRADA短皮夾及行李箱等贓證物。張姓被害人表示,與陳嫌係認識5、6年之好友,見陳嫌無業且一值借助友人家,心想租屋處還有空房,不忍多年好友居無定所,乃邀陳嫌至家中同住,也可相互照應,熟不知陳嫌卻恩將仇報,撬開主臥室房門,將房內現金及值錢財物洗劫一空不說,還帶走名牌外套、衣服、背包、皮夾,且連鞋子也不放過,最後還偷渠之行李箱,將竊取之物裝在裡面帶走,真是養老鼠咬布袋,好心被雷親。經初步調查,陳姓犯嫌表示因無業,且居無定所,借助張姓友人家中期間,見友人全身穿著皆名牌,連鞋子、皮包都是名牌,在外還出手大方,很得人緣,故心生歹念,也想穿著名牌服飾,身背名牌包在外炫耀一下,乃趁友人不在家時,撬開房門進入搜刮現金、值錢財物及名牌服飾等物逃逸。全案偵訊後將陳嫌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外,並擴大追查其他竊案。另為防止陳嫌尚有其他竊案未報,提供部分監視畫面予媒體報導新聞,籲請民眾指認。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3-09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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