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恢復市容原貌  中市府籲候選人選後儘速拆除廣告物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為維護市容環境,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呼籲候選人遵守法令規範,在11月24日「投票日後7日內」,自行拆除各選舉廣告物,環保局也將於投票日下午16時投票截止後,開始協助拆除競選旗幟布條,讓市容儘速恢復原貌。

環保局表示,選舉廣告物法定設置期間為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期間(自候選人登記日起至投票當日止),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廣告物之懸掛或豎立,不得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並應於投票日後7日內自行清除。

考量市容整潔與交通安全,呼籲各候選人遵守規範,在投票日結束後,儘速自行拆除選舉廣告物。環保局也會動員各區清潔隊配合協助拆除旗幟布條,讓市容儘速恢復原貌。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恢復市容原貌 中市府籲候選人選後儘速拆除廣告物
恢復市容原貌 中市府籲候選人選後儘速拆除廣告物


發佈日期: 2018-11-23
新聞分類: 地方生活台中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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