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為減輕洗腎病患經濟負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貫徹社會救助保障弱勢者精神,冬山鄉公所106年開辦洗腎鄉民交通費補助計畫。
入者,應重新以設籍日起算);須經醫生診斷證明有
洗腎需要,且每月至少有4次(含)以上洗腎紀錄者。
佰元整;每月最高補助5次,每人每月最高發給交通
補助費新台幣伍佰元整,如每人每月超過5次洗腎紀
錄者,仍以申領最高交通補助費伍佰元整為限。
施日後開始受理,並於該年度經費用罄時截止申請)。
逾期得視為放棄權利(本辦法自公告實施後三個月內
第一次申請者,得不受此項規定限制),但當月洗腎
紀錄已達5次以上者,可於當月提出申請。
一年者之記事)、醫生診斷證明書正本(須載明有洗
腎需要)、洗腎紀錄或可資證明文件(須由醫療院所
證明)、交通費收據(如無法取得收據或自行開車前
往就診免附)、申請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和印章、申
請人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向本鄉各村辦公處填
寫申請書。
- 補助對象:本鄉鄉民,須設籍本鄉達一年以上者(中途遷出又遷
入者,應重新以設籍日起算);須經醫生診斷證明有
洗腎需要,且每月至少有4次(含)以上洗腎紀錄者。
- 補助標準:每次(係指來回2趟計數)發給交通補助費新台幣壹
佰元整;每月最高補助5次,每人每月最高發給交通
補助費新台幣伍佰元整,如每人每月超過5次洗腎紀
錄者,仍以申領最高交通補助費伍佰元整為限。
- 辦理期間:106年7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自公告實
施日後開始受理,並於該年度經費用罄時截止申請)。
- 請領時效:每次洗腎紀錄登記月份之次月起15日前提出申請,
逾期得視為放棄權利(本辦法自公告實施後三個月內
第一次申請者,得不受此項規定限制),但當月洗腎
紀錄已達5次以上者,可於當月提出申請。
- 申請程序:申請人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須有設籍本鄉起算
一年者之記事)、醫生診斷證明書正本(須載明有洗
腎需要)、洗腎紀錄或可資證明文件(須由醫療院所
證明)、交通費收據(如無法取得收據或自行開車前
往就診免附)、申請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和印章、申
請人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向本鄉各村辦公處填
寫申請書。
發佈日期: 2017-06-18
新聞分類: #健康 #生活 #交通 #宜蘭縣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