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0日 星期日

毒癮發作須「充電」 眼尖警識破揪毒蟲

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王顯忠、陳韋璇等2員,於105年4月8日18時許巡見一機車騎士鑽入興隆路3段206巷內,遂上前盤查駕駛黃男,檢查之下發現黃男身帶多個行動電源且將2級毒品安非他命藏於其中,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興隆派出所警員王顯忠、陳韋璇等2員,發現黃男將機車停於路旁並坐於椅墊抽菸,見警突催油門鑽入巷內,陳等2員遂上前攔查該車,經查證其為毒品累犯,起初黃男故作大方並主動配合,檢查赫然發現黃男竟身帶4個不同大小之行動電源,追問原因卻發現黃男言詞閃爍且緊張結巴,王等2員仔細察看其中1個行動電源有異,不只電源開關鬆動且重量異常,拆開一看赫然發現以夾鏈袋分裝之2級毒品安非他命,黃男百口莫辯,遭警上銬逮捕。王等2員默契十足,且因身型及工作態度,同仁給兩人起名「彭彭與丁滿」,堪稱警界雙雄,而遭查緝之黃男表示因工地上班需提神才嘗試毒品,沒想到一試成癮且無法根除,故將毒品藏於行動電源內隨身攜帶,已僥倖躲過幾次查緝,沒想到會栽在警界雙雄手中。「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再次呼籲:「吸毒成癮者不斷使用毒品,戒絕不易,終其一生將禁錮在毒品枷鎖中,除了嚴重影響個人健康和精神狀態外,易孳生其他犯罪甚至禍及親朋好友,警方仍會持續強力查緝毒品相關犯罪」。
黃嫌將毒品藏於行動電源內,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王顯忠、陳韋璇眼尖識破。

黃嫌將毒品藏於行動電源內,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王顯忠、陳韋璇眼尖識破。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黃嫌將毒品藏於行動電源內,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王顯忠、陳韋璇眼尖識破。

發佈日期: 2016-04-10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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